中国创新旗下公司接力申请新昌创展控股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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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创新”)获悉,其旗下公司太阳创建(中国)有限公司(“太阳中国”)已委托律师,根据香港法例第32H 章《公司(清盘)条例》第33条款,接力联冠未来(中国)有限公司就香港上市公司新昌创展控股有限公司(股票编号:1781)(“新昌控股”)之全资公子司深圳新昌塑胶用品有限公司(“深圳新昌”)违反与太阳中国订立的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向香港高等法院呈请对新昌控股进行清盘,案件编号:HCCW198/2019 。

 

  根据中国创新于2019年7月19日的公告文件,该案源于太阳中国与深圳新昌在2019年2月13日签订的采购合同,交易对价为人民币币2,827,224元(“货款”),新昌控股及其董事局主席汤应潮先生(“汤先生”)和执行董事吴笑娟女士(“吴女士”)各别及共同地及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同意为深圳新昌履行在采购合同中的付款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太阳中国依约履行采购合同的供货义务后,深圳新昌却未能依约按期支付货款而违约。由于深圳新昌未能按期支付货款,太阳中国多次催款并要求新昌控股、汤先生和吴女士承担担保责任,并于2019年6月1日委托律师,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7(4)(a)部和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803部,向新昌控股及其授权代表汤先生发出了法定要求偿债书。但在法定要求的三周时间内,新昌控股未能支付货款。

 

  中国创新负责人表示,坚决支持太阳中国采取及时有效的法律行动,以维护中国创新及其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将协助太阳中国尽一切努力和采取法律允许的各种救济措施,向新昌控股、深圳新昌、汤应潮先生和吴女士追讨损失,保护中国创新及其所投资公司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