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中国就镇江藤枝系列案件提起申诉

   为了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蓝色天使(中国)有限公司(“蓝天中国”)近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递交了《民事申诉状》,请求最高院对蓝天中国与镇江藤枝铜箔有限公司(“镇江藤枝”)等系列债权转让纠纷案件依法提审或指令再审。

   蓝天中国曾于2011年8月27日、9月15日、10月15日与镇江藤枝签订数份铜箔供货与保底销售合同,合同中约定:由蓝天中支付货款,镇江藤枝销售向蓝天中国销售各类规格铜箔,并为蓝天中国安排购买客户,若不能促成交易,镇江藤枝需退回货款、支付滞纳金。合同签订后,蓝天中国依约向镇江藤枝支付了全额货款人民币4073.442204元,但镇江藤枝未能依约安排客户,造成货物销售受阻。

   随后的2011至2012年间,蓝天中国、镇江藤枝以及多达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随后签订了三方协议、补充协议等,镇江藤枝同意将其对厦门市铂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律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等单位(“各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人民币2511.107017万元的抵押债权转让给蓝天中国,并且且向各债务人邮寄送达了书面债权转让通知函。

   蓝天中国与镇江藤枝系列案件已历经数年时间,经过不懈的努力,蓝天中国已收回部分货款,未能收回的,蓝天中国正穷尽一切法律手段进行追索。蓝天中国负责人表示,虽然追索欠款会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但若放弃追索,不单只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纵容商业失信行为,对诚信社会的建立是极其不利的,期待获得法院的正义判决。